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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社团中建立临时团支部的通知

【来源:团委 | 发布日期:2022-10-10 】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根据《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现就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社团建立临时团支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所有正式注册在籍且具备条件的学生社团,原则上均需成立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接受校团委的领导。

2.各学生社团需在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临时团支部成立的程序,由社团所在业务指导单位指定临时团支部书记和支委名单,在征得所在业务指导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向校团委提出申请。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后批复。

3.社团临时团支部设书记1人,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若干委员;团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4.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书记和支委应当由社团中的团员担任,原则上不能由社长兼任。

5.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主要承担政治理论学习、研究社团重要事项等职责。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一般不发展团员、不收缴团费、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登记团支部信息、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不选举团代表等。

6.学生社团注销后,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自然撤销,撤销前要向校团委报备。

二、工作职责

(一)落实思政育人,加强思想引领。每学年至少组织化开展6次集中理论学习,学习内容应涵盖党的历史、基本理论、形势政策、时事热点、青年话题、成长发展等方面,以时事辨析、研讨碰撞、分享交流为主要学习形式,发挥同伴教育功能,增强组织生活的时代性、针对性、青年味。

(二)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以学生社团政治学习和社团活动为抓手,在丰富校园文化、引领学生成长成才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探索建设学习、竞赛、实践、志愿服务等不同类型的社团品牌团支部,在重大节日、大型赛事、国际性展会中,加强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的参与度和突显度。

(四)强化共青团组织育人功能,在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中选拔锻炼团的骨干。对优秀的社团骨干,依规依程序优先推荐担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充分发挥社团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力量的中间作用。

、工作程序

1.各业务指导单位认真进行团员统计,摸清团员基本情况,填写《附件1:XX社团团员信息登记表》

2.各业务指导单位指定临时团支部书记和支委名单并填写《附件2: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支委推荐登记表》和《附件3: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支委推荐信息汇总表》,在征得所在业务指导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填写《附件4:XX学院关于成立XXX临时团支部征求意见的函》,并向校团委提出申请。

3.校团委收到书面申请后,及时给予明确批复。

材料报送

请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10月21日(周五)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shanshigqt@163.com,纸质版10月21日(周五)前交至文化活动中心314。

共青团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