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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筑梦·共进—优良学风宿舍”评选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 发布日期:2024-10-28 】

为促进我校学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宿舍内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共建学风优良、团结和谐、环境安全、文明卫生的宿舍环境,特制定本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大二、大三年级的学生宿舍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5日-12月5日

三、活动要求

(一)宿舍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当年无任何违纪处分。

(二)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上课出勤率100%,无旷课、迟到现象,参评当年无不及格科目,无考试违纪处分。宿舍成员每人学年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且当年每人借阅图书不少于12册,参加线上读书活动不少于2期。宿舍需至少有2人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宿舍成员举止文明,团结友爱,和睦共处,遵守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宿舍内物品整洁有序,成员无违纪违规行为,参评当年宿舍无被通报事项。

(四)达不到评选条件的宿舍不得参评,如在评选过程中或获奖后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评选资格或收回荣誉,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评选。

四、评选流程

(一)宿舍申报。参评宿舍需提交以下评选材料:

1.《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优良学风宿舍申请表》(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并提交申请表中相关支撑材料。

2.《参评宿舍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2)。如实填写班级成员相关获奖情况,并提交支撑材料。

3.宿舍活动总结。系统阐述宿舍开展的特色学风活动及互助事迹,不少于500字。

4.参评当年宿舍成员成绩单,加盖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签名章及学院公章。

(二)学院推荐。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评,在初评的基础上推荐参加学校评选,推荐比例不超过大二大三宿舍总数的3%

(三)学校评定。学生工作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学院推荐申报优良学风宿舍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量化评定,并进行公示。

五、奖项设置

(一)获得优良学风宿舍称号的宿舍,由学校予以表彰;为宿舍挂牌、颁发锦旗。

(二)为宿舍每位成员授予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优良学风宿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评选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在全校范围内对优良学风宿舍进行公开展示,并组织学风建设成果宣讲活动,营造优良学风育人环境。

六、上报方式

各学院将各推荐宿舍的申请表、支撑材料、活动总结、宿舍成员成绩单放到文件夹里(每个推荐宿舍文件夹命名:学院+宿舍楼宿舍号+舍长姓名电话),于2024年11月19日之前汇总(命名:优良学风宿舍评选+学院)发到邮箱

3991937918@qq.com。

联系人:大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 李永斌

联系人QQ:3991937918

附件1:《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优良学风宿舍申请表》

附件2:《参评宿舍获奖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