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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体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 发布日期:2024-09-18 】

各教学院:

为全面掌握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提升学生自我保健意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学生工作处现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全体在籍在册学生。

二、测评时间

9月18日至9月20日

三、测评工具

通过心理健康管理系统专业量表开展,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加强宣传。各学院要积极做好解释与引导工作,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评产生疑虑,影响测试结果,并且教育学生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试,对于不认真答题者,系统自动识别为无效问卷。

(二)认真组织。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全体学生施测。原则上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由心理委员或指定干部组织统一测评,并将组织测评现场照片(1-2张,以班级/专业名称命名图片)汇总后报送学工处。组织者应提前熟悉测试系统,以便应对测评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心理测评前,需告知学生心理测评的重要性、目的、测评方法等内容,引起学生对心理测评足够的重视,以确保心理筛查的真实性。

(三)严格保密。相关工作人员要注意测试信息的保密性。测试结果由中心建档并严格保管,必要情况下可适当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框架下知悉。

附:操作流程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