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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名尊重规则的大学生

【来源:null | 发布日期:2016-10-09 】

丰收的九月,我们迎来了新一批的大学生,他们自信、阳光、充满活力。面对大学这个崭新的环境,有的同学感到有点陌生,有的同学则感觉到有一点兴奋,大学是否真的如同高中班主任讲的那样,可以玩游戏、可以谈恋爱、可以无拘无束的学习生活?答案是否定的,尽管与高中相比,大学生有了一个比较自由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大学生可以自由的出入校园,可以在学完教学要求的课程后,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进行学习,也可以在课后加入各种各样自己感兴趣的社团。但是这一切的自由都要建立在遵守校纪校规的基础之上,一名优秀的大学生一定是一名尊重规则的大学生。

大学生尊重规则,首先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的规定,大学生已经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一旦大学生实施了违法行为,那么可能会受到惩罚,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还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此种情况下,大学生会面临开除学籍的处分。《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此有明确规定:第七条,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的处理:(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处罚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性质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八条,扰乱社会秩序或校园秩序者的处理:(一)对扰乱社会秩序或校园秩序未造成严重后果,经教育尚能改正者,给予记过处分;(二) 对扰乱社会秩序或校园秩序未造成严重后果,认错态度不好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三)对扰乱社会秩序或校园秩序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四)对泄露国家、学校机密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大学生尊重规则,还要遵守校纪校规。《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于违反校纪校规将会受到的处罚种类做了明确介绍,主要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其中,批评教育和通报批评由教学院(系)直接做出处理,并自处理决定下达后5日内报学生工作处备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由学生工作处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开除学籍处分由学院研究决定。实行数错并处原则。对于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也有明确的介绍,主要包括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旷课、违反考试纪律、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等行为。此外还对裁决的执行以及救济程序做了明确规定:(一)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的处理由学生工作处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处理意见,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开除学籍的学生处理由学院研究决定;(二)学生违纪行为发生后,所在教学院(系)要及时上报学生工作处,并按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加盖公章并附违纪事实材料。对于违犯考核纪律的学生,学院依据考场记录,在下场考试前张榜公布,24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三) 学生工作处会同有关部门听取违纪学生陈述和申辩后做出处理决定,并出具处分决定书或通知送达学生本人;(四)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院处分决定书或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五)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院重新研究决定;(六)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院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山东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七) 从处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院或者山东省教育厅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八)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大学生尊重规则,也要具备契约精神。大学生自入校以来便与学校签订了一份契约,在这份契约中,大学生的权利是在大学四年会拥有一个美好的教育和生活环境,义务则是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和纪律,如果违反了这项义务,那么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会受到相应处分。进入课堂后,大学生同样跟上课的老师签订了一份契约,大学生的义务是好好听课,权利是享受老师的指导,同样,在期末考试时,大学生跟学校也签订了一份契约,学生的权利是可以顺利通过考试,获得学分,学生的义务是必须遵守学校的考试纪律,如果大学生违背了考试纪律,那么将要接受相应的处分。

大学是自由的,同学们可以在这个新的环境里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参加各种各样的社团,可以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社会实践。但是,请同学们一定要遵守校纪校规,做一名尊重规则的大学生,因为这是同学们享受各种自由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