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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团委、武装部) | 发布日期:2019-10-25 】

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全体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生均资助标准调整为3300元/年,分为三档,1档2300元,2档3300元,3档4300元,每年分春秋学期两次发放。

三、评选办法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石大胜院发[2019]41号)执行。

2、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执行,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3、各学院组织审核通过后,要将评选结果在本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15日前在山东省资助系统完成《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报送。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表

学 院

名 额

油气工程学院

173

化学工程学院

148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245

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

253

教育与艺术学院

142

基础科学学院

178

护理学院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