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全体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生均资助标准调整为3300元/年,分为三档,1档2300元,2档3300元,3档4300元,每年分春秋学期两次发放。
三、评选办法: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石大胜院发[2019]41号)执行。
2、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执行,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3、各学院组织审核通过后,要将评选结果在本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15日前在山东省资助系统完成《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报送。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表
学 院 |
名 额 |
油气工程学院 |
173 |
化学工程学院 |
148 |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
245 |
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 |
253 |
教育与艺术学院 |
142 |
基础科学学院 |
178 |
护理学院 |
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