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全面掌握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提升学生自我保健意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学生工作处现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体检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体在籍、在册学生(不含休学学生)
二、测评时间
9月21日至9月24日
三、测评工具
通过学校心理健康管理系统专业量表开展,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加强宣传。各学院要积极做好解释与引导工作,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评产生疑虑,影响测试结果,并且教育学生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试,每名学生仅有一次作答机会,对于不认真答题者,系统自动识别为无效问卷。
(二)认真组织。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由辅导员分批组织学生施测统一测评,并将组织测评现场照片(每场次1-2张,以负责辅导员姓名命名)汇总后报送学工处。组织者应提前熟悉测试系统,以便应对测评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心理测评前,需告知学生心理测评的重要性、目的、测评方法等内容,引起学生对心理测评足够的重视,以确保心理筛查的真实性。
(三)严格保密。相关工作人员要注意测试信息的保密性。测试结果由中心建档并严格保管,必要情况下可适当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框架下知悉。
附:操作流程
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