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级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的评选
校级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及评选办法详见《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5%(其中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比例为学生团员总数的10%(其中优秀团干部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
二、省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从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中评选产生。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评选产生,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二)退役复学学生名额单列
各学院可在分配名额外,单列名额推荐退役复学学生评选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学院名额)。
学校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退役复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1人。
三、评选时间安排
(一)3月4日,各学院将评选出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校级材料报送:《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先进班集体)申请推荐表》(附件2-4,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校级获奖集体、学生名单样表》(附件5)同时报送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省级材料报送:《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6-8,一式2份,双面打印,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并附带一张候选学生(班集体)电子版生活照片(照片命名为:省优秀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专业班级+姓名),受推荐退役复学学生还需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附件9—11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3月7日前,开展退役复学学生联评。
(二)3月7日—13日,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校内公示。
(三)3月15日,形成评选报告,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要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推荐候选人、候选集体。对于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pdf
附件2、3、4:校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申请推荐表.doc
附件5:校级获奖集体、学生名单样表.xls
附件6、7、8: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doc
附件9、10、11: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