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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1-15 】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从2016—2017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中评选产生。

(二)名额分配:

1.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见《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附件8)。

2.省级先进班级体名额分配:

先进班集体共3个名额,每学院推荐1个,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选产生。

二、评选办法

详细评选办法见《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号),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一)3月5日,各学院将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2—4只报送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打印);《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附件5—7只报送电子版)

(二)3月6日—12日,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校内公示。

(三)3月15日前,学生工作处将《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17年度省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由山东省教育厅印制的省级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