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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全面禁烟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 发布日期:2018-04-12 】

各教学院,全体同学: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精神,规范大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创造文明、健康、优美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学校实行全面禁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大同学要自觉拒绝烟草,不在校园内吸烟,对身边的吸烟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各教学院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班会、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开展禁烟宣传,使广大学生认识到吸烟的危害和禁烟的意义,并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做好本学院吸烟学生的排查工作。

三、学校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成立“禁烟督查队”,对在校园内吸烟的同学进行禁烟宣传、劝阻和记录,对违纪吸烟不听劝阻者,将进行校内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望各教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广大同学自觉遵守执行,共同创建无烟校园,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