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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 发布日期:2014-04-04 】

各系:

为深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现开展2013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及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13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称号,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院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院和系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三、评选程序

1、系评选推荐(4月4日—9日)

各系依据评选条件,评选省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其中机械与电气工程系、油气工程系、化学化工系、经济管理与法律系、信息技术与科学系各推荐2个名额,其他各系和院学生会各推荐1个名额,另外,各系推荐1个候选省级先进班集体。

2、学院评选。(4月10日—11日)

学院组织各系评选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班级进行总评选。各系评选出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候选先进班集体通过PPT或其他形式进行汇报(4-5分钟),评委老师根据汇报情况进行现场打分。学院根据得分情况,最终评选出11名省级优秀学生、5名优秀学生干部和3个先进班集体。

3、院内公示(4月11号—13号)

学院对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评选报告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评选结束后,各系组织本系评选出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填写相应《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1-3,一式两份,双面印制,只报纸质版)。各系填写《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件4-6,只报电子版)。申报材料于4月9日报送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附件1-3.doc

附件4-6.xls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