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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检查违规违纪通报(2023年11月)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1-30 】

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学生公寓的规范管理和人身安全,打造宜居和谐宿舍,根据《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山石院发〔2023〕4号)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现将2023年11月学生公寓检查违规违纪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学院

宿舍

违规违纪行为

1

石油工程学院

学6-212

违禁物品(电动车电瓶)

2

石油工程学院

学12-102

饲养宠物

3

石油工程学院

学13-218

违规电器(吹风机、热水壶)

4

石油工程学院

学14-407

饲养宠物

5

石油工程学院

学14-415

饲养宠物

6

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

学3-414

违禁物品(电动车电瓶)

7

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

学11-330

违规电器(卷发棒)

8

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

学14-811

违规电器(电饭锅)

9

教育与现代媒体学院

学10B-218

饲养宠物

10

大数据与基础科学学院

学0-419

违禁物品(电动车电瓶)

11

大数据与基础科学学院

学15-405

违规电器(卷发棒)

根据11月学生公寓优秀宿舍、较差宿舍及有违纪行为宿舍的检查结果,将结果标准化后取差值,得出本月学生公寓检查各学院排名如下:

学院

排名

生物医药与护理学院

1

化学工程学院

2

经济管理与文法学院

3

教育与现代媒体学院

4

大数据与基础科学学院

5

石油工程学院

6

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

7

各学院应按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山石院发〔2022〕49号)对违规违纪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加强学习及自我约束,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月度排名靠前的学院要不骄不躁、再接再厉,排名中间的要不安现状、奋起直追,排名靠后的要找准差距、改进提高,为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贡献力量。

学生公寓管理科

学生公寓自律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